贵州公交“坠湖”,别让同情心过于泛滥!
2020-07-13 18: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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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江案真相大白。司机由于不满自己使用的公租房被拆除,怀恨在心并产生厌世情绪,所以酒后蓄意驾车冲进湖中报复社会,致21人死亡,15人受伤。

因一己之愤,而让20多条鲜活生命葬身湖底,乃是人间极大的悲剧、丑剧。但颇为令人感到惊诧的,则是有不少人却不是在谴责这种极端恶行,而是“助攻”方式说什么“这人平时是个好人”“他也是被逼急了,没办法”,甚至还出现了“布衣之怒,流血五步”“只不过就是你还没被逼到这个份上”之类的荒谬言论。

一个狂恶之徒、杀人凶手,就这样似有天大的冤屈,被有些人开始用来“念经”——社会若不善待这些遭遇不公的底层人民,这种惨绝人寰的悲剧或许还会上演;他们是弱势群体,生存的压力更大,生活的困难更多,社会对这个群体给予更多的关爱和理解,尽可能多的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让他们衣食无忧,有最其码的尊严。

把张某钢这种人的行为和关爱弱势群体的呼吁放在一起,几乎成了很多媒体和评论者的思维定式。似乎每一个极端案件的发生,都是这个社会的错误。特别是当肇事者属于基层草根人物时,就更容易导致同情心泛滥,而忘却了那些心里藏有魔鬼的偏激,原本就是没有任何道义可言,罪不容赦的。

诚然,任何一件极端事件的发生,都应该有伴随有反思、有改进。但我更赞成这样的观点,反思不能替代批判,更不应该让人产生出“同情恐怖分子”、“同情凶手”的情绪来。家家都有难念的经,人人都会有种种的不如意。也正是为了让大家生活的更幸福、更美满,社会在努力,大家也都在努力。但设若因为“不满”,就选择报复社会的方式,让那么多无辜的人“陪葬”,是不是很变态、很无耻?

死者为大,是对那些善良而又理性的人来说的。就贵州公交“坠湖”而言,张某钢即使有天大的冤屈,也不值得同情。况且,他日子一点也不惨,只是冷血和变态让他成为了社会中的一个“人渣”。而对于人渣来说,即使给他足够的关怀和照顾,也是很难唤醒他那种罪恶的灵魂的。

所以,我认为胡锡进“强烈谴责肇事者张某钢为报复社会而搭上20条无辜生命的犯罪行径,并且呼吁所有网民一道予以痛斥,不留任何为其行为进行道德开脱的空间”,是有着一定的道理的。在此也提醒所有媒体:请别动辄就把报复社会的残忍做法,与其个人境遇或社会不足扯在一起。他们之间没有任何道义关系,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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