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女干部拒绝提拔被处理引热议,这“锅”该谁来背?
2019-07-22 17: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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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的一份处理决定,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众声喧哗当中,各种媒体和自媒体几乎都把矛头指向了组织部门。即使有人认为这种处理“欠妥”,忙着帮两名干部被处分的干部“喊冤”,也还是把原因归咎为了“赶鸭子上架”,让组织部门扎扎实实背上了一口“黑锅”。

(一)

近日,网上曝光了一则官场“奇闻”:云南昭通2 名女干部因“拒绝提拔”而被处理,引发舆论热议。7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回顾了此事:去年8月,绥江县委启动干部考察工作,当地财政系统的两名女干部在考察中分列一、二名,准备提拔到乡科级副职领导岗位。但是在接下来的组织谈话过程中,两人却先后以“新工作岗位可能照顾不好家庭”和“身体状况可能应付不了新的工作岗位”为由,拒绝了组织上的“美意”。

绥江县纪委随即介入调查,经研究决定给予钟尚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宛辛勤全县通报问责,并建议县政府将其调离绥江县财政局。绥江县纪委在题为《我县二名干部跟组织讨价还价被严肃处理》的通报中称,两人“被严肃处理也是咎由自取”。但不想这一通报却引来了网民的一脸懵逼,类似“这是什么操作、我竟然看不懂”、“我不拒绝、放着我来”的声音不绝于耳。

既然网民看不懂,就有必要把有些事情说说清楚。于是,中国纪检监察报就以《工作安排不容挑肥拣瘦》为题,刊文回顾了此事,说她们是“忘记了初心,无视纪律规矩,与组织讨价还价,理应受到从严处理。”并在文末列出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既有权威媒体发声,又有处理依据。于是舆论便发生了变化,认为钟、宛二人虽然给出的理由不尽相同,但归结起来还是“党性意识退化、政治观念弱化”、“以退为进”、安于守成”、“怕担重任,不想作为。”所以,“被组织严肃问责处理顺其自然、一点也不冤。”

(二)

热点事件当中,舆论向来都是有曲有直、有东有西的。尽管“个人服从组织”在主流声音的引导之下,已基本达成共识,但网友却又从细节之中发现了很多端倪。再于是,也就出现了另外的一些声音,比如:为自己因为家庭和身体的原因不愿提拔,就被定性为“做‘老爷’享清福”,怕担重任,不想作为,不合常理”,“这样的处理意见,看似理由充分,但不过是一种偏见和误解”,“不合情理的问责,既伤了基层干部人心,也掩盖了真问题”……

干部得选拔任用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组织作出的处理更是不容置疑。舆论再次走偏,大家也就开始了对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剖析和反思。而在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侠客岛的那篇《基层女干部拒绝升官遭处理,冤不冤?》。这是一篇看似非常专业、侧重从组织和干部工作角度来展开论述的文章,而针对“错处在谁”这个问题,他们的回答则是“首先,应该打组织部门的板子。”

根源找到了,舆论走向也就有了新的“靶子”。有意无意之间,几乎所有的媒体评论、跟帖留言,又都把“板子”打在了云南昭通组织部门身上,称这是组织部门的“想当然”——有的说,这“不是干部不担当”的问题,而是人事部门选人的制度设计问题”;也有的说,这是因为“组织人事部门平时对干部关心得很不够,不知事识人,没有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还有的说,这是“歪嘴和尚念歪的经,赶鸭子上架、强人所难”,“折射出的依然是权力‘任性’”……

好搞笑,好尴尬吧,整个事件当中从头到尾就组织人事部门没有说话、没有发声,却就这样被莫名其妙地被扣上了一堆的“帽子”、盖了一头的“黑锅”,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网络舆情应对、所谓的“正确姿势”?我始终搞不明白,到底是谁在着急“扣帽子”,为什么又会生出这么多的“帽子”?

(三)

严格来说,很多人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了解得并不透彻,也不可能像@侠客岛那样说得那么精细。但大家至少懂得,组织的“考察程序还未走完,纪委的处理决定已出”,这是并不合乎规范,也不合乎常理的。而实质上,对考察过程中干部的“态度表示”进行“超前”处罚,说轻一点是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误读;说重一点就是对干部考察工作的干扰,

组织部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追求的“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尊崇的是“组织原则”与“个人意愿”相结合。而在极其繁杂与严密的程序中,之所以要专门向个人的提供表达意愿渠道的和机会,就是为了把应当考虑的情况都靠考虑到,更好地实现“能力”和“态度”的有机统一,把关爱干部、尊重干部、激励干部落到实处,促其不忘初心、担当作为。

考察程序还在进行当中,能否任用尚未得出结论。云南昭通的这2 名女干部就因“拒绝提拔”而被处理了。而给出的理由是“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拿出的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奇怪,考察对象在考察中表达一下自己的意愿是他们的正当权利,况且干部考察也并非就是党组织分配、调动、交流的“决定”。都还没有“决定”,又何来的“拒不接受”?

就这样,云南昭通这2 名女干部的考察程序走向了终结,而对他们的选拔任用工作也在还没有结束之前得出了一个引得舆论大哗的“结论”。诚如网友所说,和平时期,非紧急状况,没有必要把一个干部逼到“你是要小家还是要大家”的艰难境地。只是不知,这个“要小家还是要大家”的窘境到底是谁造成的,而云南昭通组织系统的干部又会作何感想?

(四)

钟尚敏、宛辛勤因拒绝组织提拔被严肃处理一事的讨论还在继续。20日晚间,绥江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平针对此事接受媒体的采访。他不仅透露,“目前她们还没有到任新的岗位”,而且表示“两人都要服从组织安排”。从中我们看出,绥江县委、县纪委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而代替组织部门说话的“硬伤”也一直都还存在。

当然,也有人说这件事的荒谬起源于考察组。考察组是组织部门派出来的,组织部门就必须为此担负责任。道理虽然讲得不错,但却经不起具体的推敲:其一,考察组成员虽是组织部门选派,但却来源于各个部门,乃是县委的考察组;其二,考察组在和个人谈话时遇到相关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县委汇报,这是程序规定;其三,考察组只有汇报权、并无决定权,他们又怎么可能为“被严肃处理也是咎由自取”背锅?

在动手写此篇文章之前,也有人在讨论中认为,钟、宛二人无视组织纪律,“拒不服从组织人事安排”的行为,暴露的是绥江县财政局党组在日常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干部失管失控等问题,因而建议我把文章的“靶向”定位到“主体责任”方面。而我却认为,这是又一种“甩锅”,并不符合舆论引导法则,因而给予了否定。

谁家的孩子谁抱走,谁打错了板子谁就应该认错,这才是应对舆情的正确态度。但是很可惜,舆论滔滔之中,我们并没有听到这种声音。只是听说绥江县纪委对案件进行了回访,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开导下,钟尚敏、宛辛勤才“进一步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深感后悔,表示“一定汲取深刻教训,重拾初心,把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作为今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指南。”

“一纸处分决定书,改变的不只是钟尚敏和宛辛勤的思想觉悟,更为绥江县的干部队伍建设敲响了警钟。”果真是这样吗?难怪网友会说,“初心”不是一个框,不能什么都往里装。“真心”与“违心”的质疑之间,我们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是基层干部懒惰、不愿干事,而是客观环境太糟糕,缺乏正面激励。

(五)

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不是靠“动不动就给处分”处分出来的,“百舸争流千帆竞,借海扬帆奋者先”的生动局面也不是靠“打板子”打出来的。岗位千万个,道路千万条,每个人的情况也千差万别,有一个两个因为家庭和身体的原因不愿提拔,算不得什么“奇闻”,更没必要大动干戈、大肆宣扬。

给一件很正常的事件着急扣上“一顶帽子”,把本可考虑得更稳妥的事情搞得“一地鸡毛”。这不是在给党组织“添彩”,而是在给党组织“抹黑”。说到底就是为了招惹眼球,把监督执纪的“好经”念成了“歪经”——这“锅”,不该由组织人事部门来背!(李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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