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南京一家电器零售企业总裁办工作过的张女士介绍,当时公司有个特点,就是“领导不走,你也不能走”,“让领导看到我们艰苦奋斗的样子,成为不成文的规矩,他不走,我们就不能走,坐都要坐到晚上9点”。王女士表示,由于实在受不了这种工作作风,自己最终选择辞职,“辞职后,感觉人轻松了,年轻了好多”。(半月谈)
为让领导看到自己的“努力”,就以加班为名怒刷存在感,这是“加班文化”中比较奇特的一种现象。比这更为奇特的,是这种现象现今还比较普遍,很多单位之所以经常灯火通明,也大都是因为“领导还在”。
“领导不走,我也不走”,引来了媒体关注,也遭到了网友厌恶。讨论中,网络上就有人对这种“加班文化”进行了提炼,称之为“摸鱼式加班”。意思就是说,领导没有下班,员工也不能提前离开;原本并不需要加班,但领导、员工仍然通过摸鱼式加班来“装模作样”。
“摸鱼式加班”现象,在企业里比较普遍,在行政事业单位也比较普遍。不同的是,企业员工实在“看不惯”、“受不了”时,就可以选择辞职、另谋高就。而党员干部也就只能“忍着”、“憋着”,跟着大家一起“同甘共苦”,磨洋工、瞎掰呼,只求领导能在加班中“多看一眼”了。
职场如戏,全靠演技。“摸鱼式加班”,本质上是对“浑水摸鱼”行为的讥讽。而其之所以会“约定俗成”为潜规则,就是因为一些在实际工作中并无成果的人想抓住“加班”这个机会在领导面前“露脸”,得到领导赏识,从而实现职务上的晋升、待遇上的垂青。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但绝不是靠形式主义加班这种“假奋斗”来实现的。“摸鱼式加班”,表面上看是个人或群体工作观的扭曲,打着加班的幌子溜须拍马、投机专营,实际上则是高高在上的“官本位”思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作祟。试想,设若所有的单位和领导都能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而不是唯时长论英雄,把“加班”与“上进”画上等号,下属岂能会陷入处处耍小聪明、投机取巧、“打时间牌”的恶性循环?
“中不胜貌,耻也;华而不实,耻也。”杜绝像“摸鱼式加班”这在职场中滋生,是必须要揭开形式主义加班的“遮羞布”的。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坚决摒弃“加班=努力,不加班=不努力”的错误观念,树正树好“不看苦劳、只看实绩”的正确导向,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消弭大家对奋斗精神的误读。
另一方面,个人也要认清“摸鱼式加班”的危害,明白真正的工作业绩不是靠“伪加班”得来的,而是靠真才实干获得的,以自我努力正凝聚奋斗精神,以高质量、高效率把工作做好做实做细,逐渐让没必要、没效率、没业绩的加班离我们越来越远。(李吉明)